3)第278章 试一试血族的锋芒(4600字迷你小章)_我成了血族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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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摩尔跟瓦伦下去讨论后,李德扭头看向了身后的哈里森。

  他的左膀右臂转职成为猩红猎杀者之后,气势明显不一样了,之前阴柔的气息此时变成了阴柔中带着强势。

  举止之间隐隐带着几分身为上位种族的威压。

  “哈里森,奥迪斯他们这几次的行动收获统计出来了吗?”

  制定了开辟矮山丘陵贸易的计划之后,这几天全部转职的血族可谓是堪称疯狂的在矮山丘陵内寻找半人马部落进行交易。

  而第一次的交易过程都比较直接。

  首先让18级的枯骨进行武力威慑,然后血族进场提出来意,并且直接摆出盔甲进行交易。

  有强大的武力作为保障,外加上和实惠的盔甲作为诱惑,这一套在自认强者的半人马部落格外的好使。

  当然,刚开始确实有些不顺利,尤其是第一个部落——石蹄部落,当奥迪斯上前想要跟对方谈判的时候,被枯骨嘲讽了半个日曜时的半人马们全都疯了。

  奥迪斯差点没被对方两个15级的半人马重装战士给干掉,所有半人马疯了一样的追杀他,最后血族不得不放弃跟这个部落的交易。

  随后奥迪斯这批二代血裔就学聪明了,每次都只让枯骨短暂的进行威慑,接着就迅速的展开交易。

  这样做了之后,成功率大大增加,短短一周的时间已经跟6个半人马部落进行了第一次交易,而且从这些部落的反应来看,第二次只怕会更简单。

  “冕下,奥迪斯这次在矮山丘陵开展的贸易成功交易6次,并且确定了未来还会继续跟这6个半人马部落进行贸易往来。

  这六次的交易中,平静每次交易稀有级别的盔甲一千套,每套换取5张荒原犀牛的皮。

  没有荒原犀牛皮的部落已经用其它同等价值魔兽皮毛来顶替了。

  当总的来说,6次交易,我们制造的6000套稀有级别盔甲,换回了价值30000张荒原犀牛的魔兽皮毛。

  一张荒原犀牛皮能制作5张魔法卷轴,而五张魔法卷轴的利润是35金普克。

  把30000张荒原犀牛皮换算成金普克,粗略统计,这一周我们一共赚了......一百万枚金普克!!”

  徒然增高的音量让李德嘴角瞬间挂起了浓浓的笑容。

  曾经在地球的中世纪,欧洲对新大陆开发之时,那些古老的欧洲商人们每一次出海交易获取的利润都是数十倍甚至上百倍计的,李德感觉此时破晓之城对矮山丘陵的贸易很有几分地球的味道了。

  利用工业上的极度不平等,跟还处于原始社会的半人马进行“价值对等”交易。

  两则之间已经不是一般的差距了。

  在半人马认知中极度珍贵的盔甲,破晓之城一天能生产出一千套,甚至只要他愿意还能生产更多。

  这模式很像是地球新大陆的原始部落的人用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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