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忆梅踹下河之后,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身上有伤,又担心警察的通缉令不敢露面,囫囵的找了个小诊所,救治了一番,药和钱都不到位,留下了终生的后遗症,这就不说了,带出来的钱,更早就花的一分不剩了。
这些日子。
他一直以乞讨为生,有的时候天冷,没地方住,半夜睡在大桥下,他自己也想:这是什么日子?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犬呢,干脆!投案自首吧!去警察局,至少还有一张暖床,还有三顿窝窝头!
可转念再一想顾忆海那张毫不容情的脸:万一对方一直死抓住自己不放,非要求公安局严惩,弄了个吃枪子的结局……
俗话说的好:好死不如赖活着!
忍着吧!
可今天……
逮到机会翻身了,至少面前这个女孩子有钱而且“单纯”,骗点来花花,改善一下生活,这样总行吧。
孙延平满怀期望的望着她的小手,就希望这小手从兜里拿出来的时候,抓着一大把人民币。
然而……
失望一下子兜头而来。
那女孩抱歉的把空手拿出来了,尴尬的一笑,“我今天出门的时候忘带钱了!”
“这……”孙彦平气的都磕巴了,“出门不带钱,你是二傻子啊?你到车上再翻一番,说不定哪有?”
“也对哈!”
那女孩转身开了车门,在里面一顿翻找,半天之后又出来了,无奈的摊了摊手,“还是没找到!”
“耍呢,耍大刀呢?”孙延平眯着眼睛,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你是不是拿我当猴耍了?就凭你这穿戴怎么能没有钱?”
“我有钱!”那女孩说的从容不迫,“就是忘带了!”
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冷冷的一哼,“你该不会以为我会欠一个要饭的账吧!既然我答应你了,那肯定会给你的,这样吧,你上车吧,到我家去取!”
上车?
孙延平犹豫了一下……有那么一刻心里也怀疑这女孩到底是真单纯还是假单纯?竟然会邀请自己这样一个要饭的,上她的小跑车?
可转念一想。
怕什么?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自己已经沦落成要饭的了,又弄了个半身残疾,人家对自己是能劫财呀,还是劫色呀?
最多最多最多,也就是挨一顿打。
那又能怎么样呢?
他当乞丐的这段日子里,挨的打还少吗?
孙延平干脆挺了挺肩,“这可是你让我上车了啊!”
也不再迟疑了。
拉开车门,弯腰就坐了进去。
他虽然以前在县里也见过些世面,可并没有见过这么高档的小跑车,不由自主的四处瞧了瞧。
那女孩随后也上了车。
一按按钮,大冬天的把窗户放下了,很显然……是嫌弃他身上这股味道。
孙延平不在乎!
嫌弃就嫌弃!
双手往袖口里一插,使劲吸了吸鼻子,完全就是一副无赖样,“开车吧!”
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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