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5章 35:星辰娱乐总裁,玉元刚_七夕天后演唱会:分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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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35:星辰娱乐总裁,玉元刚

  就在那些污蔑了江辞的人,都以为不会有事的时候,一道晴天霹雳劈在了他们的头顶。

  这条消息径直将那些小有名气的明星艺人们都打入了深渊。

  律师界的泥石流,张伟律师发布了一条动态并且@了江辞。

  【根据我委托人江辞的提供的证据,现在以诽谤罪,造谣罪通知,@赵旭横,@星辰娱乐王思,@星辰娱乐作曲部长天,@星辰娱乐·····共计十五位艺人,接收法院传票。】

  【另外,还有各大个小的网络大V各种营销号,你们的名字我就不一一输入了,下面我会附带我截图的证据,也请你们做好接收法院传票的准备。】

  【图片,图片,,,,】这些全都被江辞作为证据传给了张伟。

  另外,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普普法。

  造谣罪的构成条件,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些都是狗作者百度的哈,)

  到最后,我再次提醒大家一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你们不会每个人都像是张三那般游走于法律边缘的。”

  张伟律师这条围脖一经发送,径直就直接空降热搜第一。

  “卧槽,这是真的?”其中一网友看到这消息,眼珠子都瞪了出来,

  “这,这,这踏马的也太猛了吧,”

  “一千多人啊,我的天啊,整个乐坛想必都快疯了吧。”

  “是啊,我看到上面还有几个二线歌手的名字在其中呢。”

  “太刚了啊,直接就向星辰娱乐开火了啊。那可是大资本啊!”

  “大资本又如何,难道大资本就能不守国家法律了?”

  “江辞老师,你是干的真的漂亮。”

  而那些想卖星辰娱乐一个面子的一些歌手们,现在整个人的懵了,

  这踏马的,一个无名小卒是打着要将他们送进去的节奏来的啊。

  他们这群人,本来就是看中利益的,

  紧接着,删除围脖,道歉,有的将此事推脱到助理或者经纪人身上,总之想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

  但,那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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