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法官发飙!这是什么婚介公司?这是诈骗敲诈勒索共犯!
“被告1号和2号的代理律师,请问你能够说明白你方当事人和婚介所之间多次转账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吗?
你能够说得明白,双方如此大额超10万甚至二十几万的转账是有则相对应的缘由吗?
你能够说明白转账的时间为什么发生的如此巧合,每一次的转账时间都发生在男方给婚介所转账打款后一个小时最多是两个小时内发生的再次转账?
被告律师,你刚才所言说就算是抓贼也需要抓个赃款,抓个现行,现在证据来了,你怎么说?”
法官是讲事实摆证据的。
对于犯罪分子,法官对于这样的人有着天生的厌恶的!
什么?
你说犯罪分子要等判决书下来之后才算。
这么多的证据之下。
已经形成了几条完整的证据链。
是的,是几条证据链。
都共同指向被告这几个人确实是触犯了诈骗罪。
所以,嫉恶如仇的法官对于这样的人,能有好脸色?
目光不善。
被告律师:我无罪!
法官:没问题,现在就判!
我现在已经准备打草稿了。
判决书已经准备在心里面架构了。
这分钟的主审法官如同是古代的包拯附体。
眼神如炬,声音如雷,炸响在法庭之上。
目光看向婚介所以及婚介所这一次进行辩护的法务:
“婚介所作为被告人之一,你们也可以进行辩论,在面里有罪和无罪的指控之下,你们是属于辩论方。
当然在辩论的时候,请给出你方的理由,并且给出相对应的证据,如果给出来的证据以及说法不能够说服我们在场所有人的话,那么你是知道后果的!”
法官当庭发话!
当庭进行问话。
虽然话没有说完,但是只要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官的言下之意:
你丫的要是拿不出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这几笔钱的来龙去脉以及双方之间的意义图。
那么不好意思,这就是最为直接最为致命的证据。
这就是双方有着共同犯意的最直接的证明。
主观上有着作案动机的联合。
客观上赃款都已经被分掉了。
都丫的坐地分赃了,还不算是合伙犯罪?
要是这样都能够洗脱。
那么古代时候嘴里面喊着辞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命财的几名强盗都得直呼……会玩。
法官特别是刚才的问话当中,还重复了刚才网红女律师嚣张的辩护发言:唉呀,抓贼至少得抓脏抓个现行,这才能够让人心服口服。
法官:没问题,老子就让你心服口服!
当场银行流水时间点,证据贴脸警告。
共犯身份的认定,依然是逃避不了!
至于谁是主犯,谁是从犯。
相信在不久之后,审理此案的法官在之后的判决书上会注明。
观看案件审理的网友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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