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两百零七章 乐市乐座_武田家的明国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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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蒙了,他连忙向李晓问道:“请问连我们盐屋,也一样吗?”

  “是的。而且不仅仅是盐货,粮食两项,此政令对任何座商都一视同仁。”李晓很明确地给与盐屋秋贞一个答复。

  顿了顿李晓沉声言道:“而这第二项政令,我将他称之为乐座乐市。”

  没错,李晓实行的就是后来织田信长,丰臣秀吉以及德川幕府,都一路延行的乐市乐座。

  乐市乐座这个名词只是合称,但是实际上是两个法令构成,一个是乐市,一个是乐座。

  但无论是乐市乐座他们最后的目的都是一致的。

  也就是废除这个时代座商的垄断交易权,让市场经济进入商业化流通的作用,最后达到取缔座这样行业商会的目的。

  这个时代的座商,因为背后有当地地头,名主的撑腰,所以都享受有一定特权。

  这特权比如有‘独占贩卖权、非课税权、不入权’。

  其中独占贩卖权就是,对当地某种商品,实行独贩独卖,任何并非势力商人,不得插手当地的经营。

  非课税权,就是与当地大名商量好,对商品进行部分或者全额的免税。

  不入权,就是当地大名,若没有商家的允许,不许强征商品作为使用。

  正因为种种豁免特权,座商才能在这个市场独占鳌头。

  这时假设有一个没有与当地大名有深厚关系的商人,比如贩卖一车橘子来神冈之町贩卖,其中间过境税等等重重的课税就够交死你的。

  就算你本钱厚,打算与当地卖橘子的座商,竞争一下打个价格战,对方伙计也会冲过来把你揍个半死,最后再把橘子统统没收。

  你想告人家,还无处声冤,没办法,人家上头有人啊。

  如此曰本战国等于每一地,都有每一地的座商人把持。

  如此没有背景的小商人,如何谈得上与座商的竞争力。

  而垄断当地经济之后,座商因此更可以自定物价,关起门来搞托拉斯。

  用装B书上的话来说,座商的存在就是阻碍了生产力的进步。

  李晓这个决定,就是废除了盐屋商家的独占贩卖权、非课税权,让其与他座商,具备与之相等的竞争力而已。

  换句话说,以盐货作为例子,此举等于让各个商家都可以从越中运盐货,粮食到城生之町贩卖,在这一段路线上取消了,由原来盐屋商家的独营权限。

  不仅在盐货,粮食上,各个商家都可以拿自己的商品城生之町贩卖,谁的价格低就买谁的。

  不像以前以往只有固定的商家才能将自己的商品到城生之町来卖,实行货物和价格上的垄断。

  同时不收过境税,而只收交易税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

  有交易就说明产生了收入,在商人赚到钱的前提下,才行进行征税,没有赚钱下,商人仍可以将商品拉走到别的地方去买,但不用考虑出入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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