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零九章会玩的公孙瓒_三国:我在季汉当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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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九章

  华夏自古便是农耕文明,好处是手头能有存粮,能填饱肚子,社会也就趋于稳定。

  而一切的发展,都要建立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之上,也只有这样,才能配称之为一个文明。

  随着人口繁盛,战争的潜力也就越来越大。

  但农耕文明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大量人口在田间劳作久了,人也就温顺起来,难免忘记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本能。

  如此一来,周边那些不会种地,朝不保夕的游牧民族,自然也就盯上了华夏文明手中的存粮和财富。

  正所谓邻居囤粮我囤枪,邻居就是我粮仓!

  这些以游牧为生的异族,不事生产也就罢了,还茹毛饮血,争勇斗狠,所以才被称之为蛮夷。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战斗力确实不容小觑。

  田间地头的百姓,自然比不上生在马背上的蛮夷。

  最关键的是,古代边境战争,骑兵就是真正的无冕之王。而异族手中的战马,可比华夏文明要多得多。

  在主力兵种比不上胡人的情况下,公孙瓒在征伐塞外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一套打法。

  这套打法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便是远近搭配。

  胡人最擅长且最厉害的战法,便是骑兵冲阵。为此,公孙瓒便打造出了一只长矛军,用以阻挠胡人的攻势。

  一丈有余的长矛一排排顶在最前面,完全可以起到类似拒马枪的作用,且能任意移动。后排再配上弓弩手,用以缓冲胡人的冲锋速度。

  双管齐下,往往就能把胡人的骑兵优势给死死限制住。

  没了骑兵优势的胡人,在成建制的步兵方阵面前,就是待宰羔羊。

  第二招,名叫一力降十会!

  战争打到最后,拼的始终是战斗力。

  为此,公孙瓒不惜花费重金,组建了一支数千人的轻骑兵军队,号曰:白马义从。

  这支骑兵,可不是董卓的飞熊军那种重骑兵。

  因为主要是对付胡人,所以得在速度上下功夫,重骑兵花费代价太高,且速度又不行。所以这是一支以骑射为主的轻骑兵,但整体兵员素质,可要比胡人高上了不止一个档次。

  长矛配合弓箭阻挡胡人的攻势,白马义从正面击溃和追击,这三个兵种彻底成型之后,公孙瓒自此纵横塞北,再无敌手。杀得胡人心惊胆颤,望风逃窜。

  谁曾想今日,其中一种战法居然用在了臧霸身上。

  但效果却是立竿见影。

  五千骑兵还没冲到严纲阵前,便被一阵阵箭雨射得抬不起头。

  臧霸这个倒霉催的,因为冲在最前面,身上也被射了几箭,好在都不是要害部位,并不影响战斗力。

  伤害性虽然不大,但侮辱性却极强,臧霸被气得暴怒不已,恨不得立刻冲进阵中把严纲碎尸万段!

  自征战沙场以来,哪儿吃过这种哑巴亏啊。

  “快些,冲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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