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无论粮价到底多少,他以每石一百八十文的价格,卖一百石给胖粮商,共计十八贯。
同理,无论粮价如何,胖粮商都要以每石一百八十文的价格,从瘦粮商手上购入一百石粮食,共计十八贯。
如果粮价高于每石一百八十文,亏的是瘦粮商,如果粮价等于一百八十文,胖粮商还要按每石十文的价格补差价,赔给瘦粮商。
若粮价低于每石一百八十文,胖粮商不需要额外赔付差价。
这种赌约,没必要去官府立契,今日在场的人,都是见证。
“啪”的一声,胖、瘦两位粮商击掌为誓,定下约定,约定的日期具体到日。
数月后,还是这家酒肆,还是那几个人,站在门口,完成了最初的约定。
当日粮价,是每石一百七十五文。
这一个约定,成为一次小小的赌搏,但是,参与约定的粮商们,忽然有了一个念头。
这种约定式的交易很有意思,很刺激,不仅是预购和预售,还有投机成分,风险有,收益也有,不如.....
在粮食还没上市时,先定下一个粮食预购、预售契约,买卖双方约定粮价和交易额,等到粮食上市,就按照这份契约进行粮食买卖。
这不但是预购、预售,还是一种赌博(投机),如果实际粮价比预购粮价低,那么卖方就赚了,如果实际粮价比预购粮价高,那买方就赚了。
反正粮食都是要买卖的,还能靠着差价,再赚一笔。
这样的交易,很有挑战性,全凭交易双方的眼光,加上些许运气。
商人,讲的就是投机,风险越大,利润越大,如何取舍,全看个人,加上些许运气。
所以这样的约定交易,可以加大“赌注”,那几位粮商,开始了新的买卖,作为“庄家”,和同行们对赌,以商誉做担保,愿赌服输。
渐渐地,他们有了名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粮商前来“对赌”,交易场所转移到当地商会,见证者,自然也有商会人士。
这种交易越做越大,不但涉及的粮食交易数额越来越大,涉及的货物,除了粮食,又增加了一项:蔗糖。
蔗糖产自岭南、交州,其产量受气候影响颇大,每年十月开始进入榨季,来年二月榨季结结束。
蔗糖输入中原的时间,大概是年底和来年年初,正好在粮食丰收季节之后。
于是,聚集在商会“对赌”粮价的商人们,决出胜负之后,还有一个机会盈利,那就是“对赌蔗糖”。
之前大赚一笔的商人想多赚,之前输了的商人想回本,趁着大家还没离开,便定下赌约,等数月后见分晓。
而来年年初,又是海外香药到岸的季节,那么,香药等舶来品也可以对赌。
年初,完成了蔗糖对赌的商人们,可以继续定下赌约,对即将到岸的香药进行“预售”和“预购”,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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