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七章 参觉疑案_在大唐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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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观摩那贞观字典。

  执事房内站有四五个中年男子,各个身穿浅青色官服,与沈默同级。

  “诸位同僚,某名沈默,萌陛下恩赐,前来大理寺任职,初来乍到,还望各位同僚不吝赐教。”

  这几名中年男子听到沈默的话,纷纷放下手中的笔墨或书籍,抬起头来看向沈默。

  其中一个管事模样的人率先张口。

  “我等久闻沈博士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青彦俊秀。

  老夫名硕雷,忝为这执事房管事。

  在沈博士面前,赐教一词愧不敢当,我等比起沈博士只是空长几岁而已。

  既然沈博士被分配到我们执事房,那老夫也不再客气。

  近日事物繁忙,就不再叙旧,等处理完公事老夫再做东请沈博士一聚,探讨一下那字典的奥义。

  封城,领沈博士去看一下从长安送过来的案宗,顺便教一下沈博士如何参考这些疑案。”

  话音刚落,就有一人从后走出,将沈默领到一张桌前,桌上摆满了褐黄色纸张。

  远远闻去还能嗅到一股墨香味,这应该就是硕雷口中的案宗。

  “沈博士,这些案宗大都是全国各地送来的县报或州报。

  大事小情,县令做不了主或无法给出判决的,就上报至我们大理寺。

  我们只需在其中寻找到违反我大唐贞观律的事情即可。

  长安贵为天子脚下,发生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会那么多,你且慢慢观看,我先去忙了。”

  说完就转身坐在另一张桌子前,拿起桌上纸张翻看起来。

  沈默也大致明白了自己需要做什么,伸手将离自己最近的一张县报拿起来观看。

  “贞观元年,三月辛丑日,城西归义坊内,一老者与家中儿子不幕,争吵后出门,不幸崴脚。

  状告儿子不孝,依贞观律判其劳役三月…”

  “贞观元年,三月丁未日,城西永庆坊内,一仆役酒后骑马,不甚踏伤一名商贩。

  商贩状告其主驭下不严,依贞观律判其…”

  “贞观元年,三月辰冬日,上柱国程咬金之子在城东永乐坊酗酒后,与左武威卫将士打成一团,砸毁永乐坊一家酒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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