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538章白色与红色上_我乃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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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不见底,这无疑激怒了印第安人,他们与英国人开战了。

  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46年,罗尔夫的部落即便联合了周围的部落,也依然落得个分崩离析的结果。罗尔夫岳父的弟弟在战场上阵亡,他的部落被迫迁移与流亡——幸而他们还有英国人罗尔夫留下的生路,罗尔夫的兄弟与侄子们设法把他们藏了起来,他们才能苟延残喘到今天。

  直到今天,罗尔夫依然在孜孜不倦地寻求结盟与谈判的机会——与其他的印第安人,他很清楚地看见了,印第安人如果不再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你,只有被白皮肤人各个击破的结果,但这真是太难了,部落与部落之间在之前的一千年里积累的仇恨足以蒙蔽酋长与祭司的眼睛;或者有通达,敏锐的首领愿意与他和谈,却因为突然遭到了袭击、瘟疫或是恶劣的天候而不得不中止;更有被英国人收买的部落反过来想要剥掉他的头皮去卖个好价钱。

  最让他感到荒唐与滑稽的是,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转机来了。

  不是印第安人为自己争取到的转机,而是白皮肤人彼此间的仇恨酿成的转机。

  法国人赶走了英国人。

  他们都是白皮肤人,信奉上帝,一样需要这片土地,那么他们与之前的仇敌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仿佛一只强壮的老驱走了一只贪婪的鬣狗,对印第安人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好消息,但很快地,“牛角”——他们之所以相识就是因为罗尔夫总是竭尽全力地寻觅任何一个可能的朋友,还有罗尔夫的兄侄们,都为罗尔夫带来了法国人的善意。

  罗尔夫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相信法国人,但在与“牛角”的交谈中,他还是不免升起了一丝奢望,也许呢……

  印第安人的思绪被传令官的单簧管打断了,它宣告着国王的贲临,国王带着自己最小的儿子,也就是在襁褓之中过就被册封为蒙特利尔公爵的奥古斯特,他还是个孩童,比起国王他更像蒙特斯潘夫人,有点过于精致,路易十四索性在印第安人抵达巴黎之前就为他行了象征着迈向成年的“吊裤”仪式,将小裙子换成了紧身裤,以免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误会。

  不过一见到这孩子,“牛角”和罗尔夫还是吓了一跳。

  “今天你来为我接待这个客人。”路易低头与奥古斯特说道,小公爵听了,顿时挺起胸膛,和这个年龄的所有孩子一样,他很高兴能被当做一个有用的人看待,肩负职责,他彬彬有礼地邀请“牛角”去看他的马,一匹来自于奥斯曼土耳其的黄金马,被作为赎金送来的——这种马产自土库曼斯坦,最著名的特点就在于皮毛如同金丝一般闪闪发亮,拥有无穷的耐力与惊人的速度。

  若是其他,“牛角”或许还会犹豫,但一说起马,他简直就拒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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